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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个税纳税申报时间 股份转让如何实现

添加时间:2022年12月27日 来源: 深圳公司法律顾问律师   http://www.ydhtaolaw.cn/

  容韵雅律师,深圳公司法律顾问律师,现执业于上海中因(深圳)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股权转让个税纳税申报时间

  随着经济的发展,现在公司的数量也越来越多。而在这些公司里面,也存在着股份的划分。但是股份并不是一直属于某些人的。还有可能会出现股权转让的情况。那么当股权转让后,需要缴纳个税这个纳税申报的时间是多久呢下面就让为大家带来股权转让个税纳税申报时间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股权转让个税纳税申报时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第二十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应当依法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受让方已支付或部分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股权转让协议已签订生效的;受让方已经实际履行股东职责或者享受股东权益的;国家有关部门判决、登记或公告生效的;本办法第三条第四至第七项行为已完成的;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有证据表明股权已发生转移的情形。


  因此,个人股权转让所得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应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二、股权转让过程中,转让方需要交纳各种税费


  当转让方是个人


  如果转让方是个人,要交纳个人所得税,按照20%缴纳。


  当转让方是公司


  如果转让方是公司,则需要涉及的税费较多,详见参考资料《公司股权转让的税费处理》。具体如下:


  内资企业转让股权涉及的税种 公司将股权转让给某公司,该股权转让所得,将涉及到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契税、印花税等相关问题:


  1、企业所得税


  企业在一般的股权买卖中,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118号,废止)有关规定执行。股权转让人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或累计盈余公积金应确认为股权转让所得,不得确认为股息性质的所得。


  企业进行清算或转让全资子公司以及持股95%以上的企业时,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改组改制中若干所得税业务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97号,废止)的有关规定执行。投资方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应确认为投资方股息性质的所得。为避免对税后利润重复征税,影响企业改组活动,在计算投资方的股权转让所得时,允许从转让收入中减除上述股息性质的所得。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45号)第三条规定,企业已提取减值、跌价或坏帐准备的资产,如果有关准备在申报纳税时已调增应纳税所得,转让处置有关资产而冲销的相关准备应允许作相反的纳税调整。因此,企业清算或转让子公司的全部股权时,被清算或被转让企业应按过去已冲销并调增应纳税所得的坏帐准备等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数额,相应调减应纳税所得,增加未分配利润,转让人按享有的权益份额确认为股息性质的所得。


  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和损失的所得税处理


  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是指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而发生的股权投资损失,可以在税前扣除,但每一纳税年度扣除的股权投资损失,不得超过当年实现的股权投资收益和投资转让所得,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营业税


  三、如何认定股权转让的价格


  股权转让的价格认定,既可以以股权的真实价值为依据,也可以由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为依据,在实践中,究竟如何认定股权转让的价格呢为您具体整理了以下几种情况。想要了解更多法律知识,欢迎登陆我们的的官网进行咨询。


  股权转让价格的认定不能一概而论,应从以下几方面事实作为依据:


  第一是以股权的真实价值为依据。股权的真实价值,即股权所对应的公司资产的价值。一般情况下,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价值应等同于公司整体资产的价值,而公司的资产从某种意义上而言,实际是由公司的全部股权所构成。故股权转让实质上是对公司资产的转让,按照等价的交易原则,其转让价格应等同于被转让股权所对应的公司资产的价值,这是确定股权转让价格最常用的依据。需要注意的是,由于股权具有财产权和社员权的双重属性,故股权中所包含的某些权利如分红权、资产分配权等,虽然与股东的经济利益有一定关系,但其权利的基础是股东的成员身份,故其权利价值无法以货币方式来衡量,在各方当事人没有相应约定的情况下,上述权利不应计入股权转让的价值范围。


  第二是以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为依据。在某些情况下,股权转让的价格可能与其真实价值不符,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股权转让的当事人可能脱离股权的真实价值而另行确定股权的转让价格。根据自愿平等的合同原则,当事人自行确定转让价格是其享有的民事权利,故在没有无效和可撤销事由的情况下,即使转让各方当事人约定的股权转让价格与股权真实价值不符,只要此种约定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亦可以作为认定股权转让价格的依据。


  第三是以工商登记材料的记载为依据。工商登记作为企业内部状况对外公示的主要手段,其法律效力应得到足够的尊重,工商登记材料中所记载的股东持股状况、出资数额和股权价值是公司债权人向公司和股东主张权利的重要依据,也是股东承担相应民事的原因之一。考虑到受让股权后,新股东可能会产生对外承担相应民事的风险,而此类风险的大小则基本按照工商登记材料的记载予以确定。因此,从保护债权人权益的角度出发,工商登记材料中所记载的股权转让价格,也应当成为重要依据。


  第四是以合法有效的合同为依据。在审判实践中,还可能发生当事人签订的多份股权转让合同中,有某些合同应属无效的情况。此时即使无效合同系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亦不能以此作为认定股权转让价格的依据,否则即有鼓励和纵容当事人违法的嫌疑。在此情况下,应当在考虑有效合同是否反映了股权的真实价值,是否亦系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基础上,以合法有效的合同作为确认股权转让价格的依据。当然,如有效合同确实无法作为确认股权转让价格的依据,则应当按照实际情况,由法院启动评估程序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股权转让个税纳税申报时间的相关内容。当我们进行股权转让的时候,一定要定期定量的缴纳相关的税款,千万不要出现逃税漏税的情况。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股份转让如何实现

  核心内容:个人股权属个人财产,个人转让财产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在本文中,的将为您介绍个人股权转让在复杂的经济活动中如何真正实现,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股权转让实现的确认有以下几个标准,且必须同时存在:


  一、签订转让合同


  注明转让股权的种类、数量、过户时间、转让款支付办法和时间、债权债务的处理、法律的归属等内容。有的民间小企业特别是农民入股的企业,由于多种原因造成个人股权转让基本上没有签订合同,而是口头协议或说说,只要资金过户了,转让便实现。对这种情况,确认的办法要么有人证明,要么在企业财务处理上有记录。


  二、企业章程改变


  按照企业注册的有关规定,企业股东变化的,要到工商部门作变更登记,没有变更登记,是没有法律保障的转让。当前民间小企业中,个人股权转让存在没有变更登记的现象,企业章程、工商登记均是原来的,一旦发生法律纠纷,则仍属原股东。


  三、转让款已经过户


  过户的确认,涉及个人所得税收入实现的确认原则,而这恰恰是个人所得税法没有明确的法律缺陷。通常的理解是,除经营所得外,个人所得税其他应税项目以收付实现制为确认收入的实现与否,但在具体认定上还比较复杂。股权转让中,有以下情况的均属收入的实现,第一是现金的实际转移,如通过银行过户,或有人证明的私下现金转移,或支付原股东应当支付的债务,或帮助原股东购买其所需的财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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