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76672862
首页
律师介绍
改制重组
公司法规
增资减资
投资融资
联系方式
改制重组
公司法规
增资减资
投资融资
解散清算
文书税收
股份公司
公司变更
合并分立
债券发行
融资上市
18576672862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文章详情
企业办的学校、医院等能享受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免税待遇吗?
添加时间:2017年11月1日
来源:
深圳公司法律顾问律师
http://www.ydhtaolaw.cn/
企业办的学校、
医院
、托儿所、幼儿园,不属于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经费的事业单位,因此,不能
享受
城镇土地使用税免税待遇。但是,如果其用地能与企业其它用地明确区分的,可以比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经费的事业单位自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首页
律师介绍
律师文集
联系方式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深圳公司法律顾问律师
- 容韵雅
全国服务热线
18576672862
律师手机站
网站管理 Copyright
©
2018-2024 版权所有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