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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并账务处理方式有哪些 两家公司合并上市要满足什么条件

添加时间:2022年12月12日 来源: 深圳公司法律顾问律师   http://www.ydhtaolaw.cn/

  容韵雅律师,深圳公司法律顾问律师,现执业于上海中因(深圳)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公司合并账务处理方式有哪些

  我们知道,企业为了扩大经营持续发展,可以选择公司合并的方式。那么公司合并账务处理方式都有哪些呢针对这个问题,以下就是为您整理的最新公司合并账务处理方式有哪些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内容仅供参考。




  一、公司合并的概念


  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共同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


  公司的合并可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吸收合并又称存续合并,它是指通过将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公司并入另一个公司的方式而进行公司合并的一种法律行为。


  并入的公司解散,其法人资格消失。接受合并的公司继续存在,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新设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以消灭各自的法人资格为前提而合并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其合并结果,原有公司的法人资格均告消灭。新组建公司办理设立登记手续取得法人资格。


  二、公司合并账务处理方式有哪些


  公司吸收合并的会计处理有两种情况:


  一是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的会计处理。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主要涉及合并日取得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入账价值的确定,以及合并中取得有关净资产的入账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之间差额的处理。


  1、合并取得资产、负债入账价值的确定。合并方对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中取得的资产、负债应当按照相关资产在被合并方的原账面价值入账。


  应当注意的是,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的,首先应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被合并方的会计政策,即应当按照合并方的会计政策对被合并方的有关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以调整后的账面价值确认。


  2、合并差额的处理。合并方在确认了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后,以发行权益性证券方式进行的该类合并,所确认的净资产入账价值与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应记入资本公积,资本公积的余额不足以冲减的,相应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以支付现金、非现金资产方式进行的该类合并,所确认的净资产入账价值与支付的现金、非现金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相应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的余额不足以冲减的,相应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3、合并当期期末比较报表的提供。因被合并方在合并后失去法人资格,其所有的资产、负债均并入合并方的账簿和报表进行核算,合并方在合并当期期末编制的是其个别财务报表。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在编制比较报表时,无须对以前期间已经编制的比较报表进行调整。


  二是非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的处理。非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购买方在购买日应当将合并中取得的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按其公允价值确认为本企业的资产和负债;


  作为合并对价的有关非货币性资产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作为资产处置损益计人合并当期的利润表;确定的企业合并成本与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视情况分别确认为商誉或计入企业合并当期的损益。


  其具体处理原则与非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相似,不同点在于非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中,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资产和负债是作为个别报表中的项目列示的,合并中产生的商誉也是作为购买方账簿及个别财务报表中的资产列示的。


  三、公司合并法律程序


  1、董事会提出合并方案或者合并计划。公司法授予公司董事会;拟定公司合并方案;的职权。


  2、股东会表决通过合并决议。公司法规定合并要有合并各方股东会做出特别决议。


  3、签订合并合同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合并各方必须对合并的形式、条件、支付方式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做出规定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实施债权人的保护程序。实施债权人的保护程序,即在做出合并的决议后通过邮寄、公告等方式通知债权人,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可对合并提出异议。


  公司法规定,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不清偿债务又不提供担保的,公司不得合并。


  5、公司合并应当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合并其他公司的公司应当于公司合并之后就发生变化的登记事项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被合并的公司应到登记机关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以上就是为您整理的最新公司合并账务处理方式有哪些的相关内容。综上,公司合并账务处理方式有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还需根据实际情况分析。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两家公司合并上市要满足什么条件

  现在公司大多在发展到一定程度时会选择上市,以上市的方法来更好的融资。但是上市有一种更为方便的方法,就是两家公司合并上市。下面就让为大家带来两家公司合并上市要满足什么条件的相关内容。




  一、两家公司合并上市要满足什么条件


  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公司法》所规定的程序,通过订立协议的形式而归并为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有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方式。有限公司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因合并而设立的公司,必须是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之间的合并一般应遵循下列程序:


  董事会先要拟定合并方案,方案包括合并后公司的名称、合并的规定和条件等内容;


  作出合并决议。有限公司的合并由公司股东会作出特别协议,即经过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才可以进行。需要注意的是,国有独资公司的合并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


  签订合并协议。合并协议应由股东会批准确认;


  制作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由公司的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制作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并依照法律规定备于公司;


  公司合并决议一经确定,应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30日之内进行公告。公司对债权人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相应的担保的,不得合并。非经本程序的,公司也不得合并;


  进行合并登记。合并登记分为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设立登记三种。公司只有进行合并登记后,合并才会具有法律上的效力。


  公司在进行合并之后,至少会有一个以上参与合并的公司解散,被解散的公司的法人资格也不再存在,但因合并而终止的公司无须经过清算程序。因为合并而终止的公司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终止,只是改变了其存在的形态并入其他公司或者与其他公司另组成新的公司。公司合并后,除了引起部分或者全部参与合并的公司解散的效果外,还有公司变更或设立的效果。如果是吸收合并,肯定会有一个公司存续下来,存续下来的公司因为其他公司的并入而使其结构发生变化,如果是新设合并中,必然会有一个新的公司产生,这个新的公司应当根据公司设立的规定,取得法人资格。


  二、上市条件


  根据2006证券法:


  第四十八条 申请证券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由证券交易所依法审核同意,并由双方签订上市协议。证券交易所根据国务院授权的部门的决定安排政府债券上市交易。


  第四十九条 申请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行保荐制度的其他证券上市交易,应当聘请具有保荐资格的机构担任保荐人。本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适用于上市保荐人。


  第五十条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上市公司通常通过其股票的形式来购买其他公司。如果你的公司在股市上公开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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