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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司上市条件是什么 上市公司对高管的要求

添加时间:2022年11月12日 来源: 深圳公司法律顾问律师   http://www.ydhtaolaw.cn/

 容韵雅律师,深圳公司法律顾问律师,现执业于上海中因(深圳)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我国公司上市条件是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有大家常见的全国500强企业,比如阿里巴巴、腾讯、格力等等。这些都是大型公司,但不是所有公司都有资格上市的。下面就让为大家带来的在我国公司上市条件是什么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在我国公司上市条件是什么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5、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上市公司特点


  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可为非上市公司,有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般特点,如股东承担有限、所有权和经营权。股东通过选举董事会和投票参与公司决策等。


  上市公司要经过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要上市必须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上市。


  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交易。


  发行的股票不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不是上市股票。


  与一般公司相比,上市公司最大的特点在于可利用证券市场进行筹资,广泛地吸收社会上的闲散资金,从而迅速扩大企业规模,增强产品的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因此,股份有限公司发展到一定规模后,往往将公司股票在交易所公开上市作为企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步骤。


  从国际经验来看,世界知名的大企业几乎全是上市公司。例如,美国500家大公司中有95%是上市公司。


  首先:上市公司也是公司,是公司的一部分。从这个角度讲,公司有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之分了。


  其次,上市公司是把公司的资产分成了若干分,在股票交易市场进行交易,大家都可以买这种公司的股票从而成为该公司的股东,上市是公司融资的一种重要渠道;非上市公司的股份则不能在股票交易市场交易。上市公司需要定期向公众披露公司的资产、交易、年报等相关信息,而非上市公司则不必。


  最后,在获利能力方面,并不能绝对的说谁好谁差,上市并不代表获利能力多强,不上市也不代表没有获利能力。当然,获利能力强的公司上市的话,会更容易受到追捧。


  三、上市公司类型


  1、股票型上市公司


  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经向社会公开发行;


  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公开发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向社会公开发行的比例10%以上;


  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上市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2、债券型上市公司


  已经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公司债券的期限为一年以上;


  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


  公司申请债券上市时仍符合法定的公司债券发行条件。


  债券发行的条件之一是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第八十一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


  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的在我国公司上市条件是什么的全部内容。公司能上市确实是一种强有力的表现,但公司要根据自身特点来确定自己是不是需要上市。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上市公司对高管的要求

  就像是公司的经理或者是其他的管理人员我们一般的简略称呼就是高管,但是高管在每一个公司的任职要求都不一。虽然我国的公司法有明确的鬼少年宫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具备相对应自制的工作人员都能够成为公司的高管。那么上市公司对高管的要求是怎么样的呢接下来就有的为大家来解答一下关于上市公司高管的任职要求及其相关问题。




  一、上市公司对高管的要求: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我国《公司法》第147条规定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条件。


  《公司法》第14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1年;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末逾3年; 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经理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以上规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条件,注意这里的高级管理人员只针对自然人,而不含法人,实践中的董事单位,我们认为他也是选派自然人充当董事,所以应当也视为白然人,此外,第项中前一个未逾5年有具体的罪名条件,后一个未逾5年,只要求被剥夺政治权利,而没有具体的罪名条件。


  二、不得担任企业高管的情形: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三、董事会、经理的主要职责有哪些


  董事会的主要职责


  1、负责召集股东大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决定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4、批准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听取总经理的工作报告并作出决议;


  6、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和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终止和清算等重大事项提出方案;


  8、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门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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