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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债券市场体系

添加时间:2017年8月28日 来源: 深圳公司法律顾问律师   http://www.ydhtaolaw.cn/
  公司债券市场体系由一级市场、二级市场两部分组成。从成熟市场实践来看,一级市场通常以私募发行为主,二级市场相应的以场外为主,市场交易主要在合格投资者之间进行。
  1.美国。私募发行在美国公司债券市场占主流地位,许多在美国上市并销售的公司债券并不是公开发行的,并不遵守《证券法》对公司债上市与销售的登记和报告要求,发行人可以豁免注册,降低发行费用,减轻《证券法》关于公开信息披露的责任,更好地保守公司商业秘密。调整私募发行制度的规范主要有:《1933年证券法》、1982年的d条例和1990年的《144a规则》。
  2.日本。日本的公司债发行采用公募发行和私募发行两种方式。在实践中,电力债券和某些一般事业债券采用公募发行,其他公司债券则通常采用私募发行方式,二级市场交易绝大部分是在日本证券业协会组织的柜台市场进行,柜台交易的价格以日本证券业协会制定的《场外交易市场债券价格等的发表及交易价格的有关规则》为标准。日本公司债的场外交易均采用计算机联网系统,市场参与者能够随时了解交易行情,从而保证场外交易更为活跃、连贯和价格趋于一致。
  3.韩国。在韩国,公司债一级市场发行全部采取公募形式,由公司指定一家证券公司作为主承销商进行公开发行,二级市场有韩国证券交易所市场(kse)和韩国证券业协会(ksda)的柜台市场(otc)。虽然基本上所有的公司债都在交易所挂牌,但约80%以上的公司债交易是通过otc市场进行的。
  4.台湾地区。我国台湾地区的公司债券市场也体现了美、日、韩等国的特征,通过修订《公司法》,引进公司债私募发行制度,改进柜台交易中心,推动了公司债券市场体系的健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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