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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财产应优先拨付
添加时间:2018年5月1日
来源:
深圳公司法律顾问律师
http://www.ydhtaolaw.cn/
破产财产应优先拨付
《破产法》 第三十七条 清算组提出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报请人民法院裁定后执行。
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二)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三)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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